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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

来源:互联网发表时间:2023-03-25点击量: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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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学业证书的颁发

第五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程序

第六条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大学生政策的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内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助学贷款补偿、义务兵役国家补助、直招士官国家补助、新生入学补助、勤工俭学、减免学费等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新生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暂时无法筹集学费和住宿费的情况下,可通过学校在入学注册当天设立的“绿色通道”进行注册。入学后会向学校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核实后,学校将采取不同措施给予经济资助。其中学费和住宿费主要由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支持。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俭学等为辅。

第七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

为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将从其职业收入中全额提取5%的资金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设立了贫困学生校内奖学金(一等1600元/年、二等800元/年、三等200元/年)和救助基金,建立了孤残学生救助帮扶制度。

为实施精准帮扶,学院每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制定走访慰问计划,并向其发放慰问品。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和学生的专业及个人能力,设置了大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勤工俭学获得资助,从而减轻他们的生活负担。

第八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能够自行和家庭筹集资金,无力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基本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学生需要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资助。

第九条其他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详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这份简章每年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给每一位新生。[/div][/div][/div][/div][/div][/div][/div][/div][/div

第十条专业培训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殊要求 第十一条[Div][Div][Div][/Div]无特殊要求[/Div][/Div][/Div]第十二条[Div][/Div][Div][/Div][/Div]身体和健康要求[Div][/Div][Div][/Div][/Div][/Div]调档比:调档比,[/div]根据平行志愿的投档批次,调档比原则上应控制在105%以内。来源省份对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来源省份要求执行。 2。我们学院优先考虑第一次报考我们学校的考生。对已进入档案的考生实行“专业清分”的办法进行专业安排,即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已进入档案的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成绩排序。

(1)第一专业志愿达不到要求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仍达不到要求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

⑵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录取未满且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服从专业调整”不报的,不予录取,予以辞退;

⑵同等条件下,根据各省(市、区)文理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报考专业,即文科科目依次为语文、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科科目顺序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投档后,在“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相同的条件下,将按照考生原成绩优先的原则确定新生录取专业。 [/div]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vcit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恒山西路15号 电话:0432-64649925 64644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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